"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和地方政府共同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
自1989年首届竞赛举办以来,"挑战杯"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促进青年创新人才成长、深化高校素质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每年3月-4月,各高校组织校内选拔赛,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
每年5月-6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省级初赛,评选出入围省级决赛的作品。
每年7月-8月,各省组织省级决赛,评选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作品。
每年9月-10月,全国组委会对各省级组委会报送的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
每年11月,全国总决赛在承办高校举行,现场展示、答辩评审。
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等领域的研究成果。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调查研究报告。
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的小发明、小制作。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参赛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报名流程如下:
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本校团委通知或访问挑战杯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入围获奖作品,评出入围作品中40%左右获得三等奖,其余60%进入终审决赛。在终审决赛中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同时为鼓励更多高校参与,设立若干校级优秀组织奖和省级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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